提議者 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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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背景與政策必要性
目前河濱公園設置垃圾桶的初衷,是為了方便民眾處理活動過程中產生的垃圾。然而在實際運作上,常出現以下問題:
此外,公共垃圾桶亦常被部分民眾用來丟棄家庭垃圾,造成公共資源被濫用的情況。臺北市政府亦指出,曾出現民眾將家戶垃圾丟入公共垃圾桶的情形,影響公共空間環境與管理秩序。
因此,重新檢討河濱公園垃圾桶設置政策,逐步推動「垃圾自行帶走(Carry-in, Carry-out)」的管理模式,具有政策必要性。
二、國際經驗參考
(一)美國猶他州 Layton 市:公園不設垃圾桶政策
美國猶他州 Layton 市在多數公園完全不設置垃圾桶,並鼓勵民眾將垃圾自行帶回處理。該政策已實施超過十年以上,官方表示並未出現嚴重垃圾問題,且有效減少亂丟垃圾與垃圾清運成本。 來源
此案例顯示,在適當宣導與管理下,不設垃圾桶反而可能減少垃圾產生與亂丟情形。
(二)美國多處國家公園:Carry-in, Carry-out 制度
許多美國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護區採取「Carry-in, Carry-out」政策,即:遊客帶進來的垃圾,必須自行帶走。研究指出,此政策可降低垃圾清運成本,並減少遊客在園區留下垃圾的行為,同時讓管理單位能將人力資源投入其他維護工作。 這種制度在自然景觀、公園及步道系統中被廣泛採用。來源
(三)荷蘭阿姆斯特丹:減少垃圾桶數量試驗
荷蘭阿姆斯特丹近年開始試驗減少部分街道與公共空間垃圾桶數量,原因包括垃圾桶容易被翻找、造成垃圾外溢及環境髒亂。市府認為,減少垃圾桶有助於改變民眾行為並減少垃圾問題。 此案例顯示,垃圾桶數量與環境整潔並非必然正相關,透過行為改變與管理設計,反而可能改善環境品質。來源
三、具體建議措施
為避免政策過於劇烈造成民眾不便,建議採取分階段推動策略:
(一)初期(試辦階段)
(二)中期(政策調整階段)
(三)後期(全面推動階段)
最終目標是建立「自備、自帶、自清理」的公共空間使用文化。
四、利益與影響
(一)環境效益
(二)行政管理效益
(三)社會與教育效益
(四)可能影響與因應
可能會有部分民眾認為不方便,因此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