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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真正健全的中醫畢業後臨床訓練制度,廢除目前混亂不堪的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

提議者 青年中醫師

已附議5063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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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1-11
檢核
2017-11-1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17-12-27
回應階段
2018-01-08
回應階段
2018-02-13
回應階段
2019-01-28
建立真正健全的中醫畢業後臨床訓練制度,廢除目前混亂不堪的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鑒於目前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強硬推行之後,主訓、共訓、代訓夾雜造成制度混亂、訓練容額不足遠遠不能滿足受訓需求等問題已至積重難返的地步,不利於中醫的健全發展,有必要即刻停止該計畫,重新建立健全的中醫畢業後臨床訓練制度。

 

2)為使中醫有健全發展的環境,主管機關有義務保障新進中醫師接受畢業後臨床訓練的機會並取得負責醫師資格。

 

3)盤點每年確實可提供的畢業後臨床訓練容額,中醫、學士後中醫學系年度總招生名額訂為訓練容額的90%,確保畢業之後的新進中醫師有接受畢業後臨床訓練並取得負責醫師資格的權利,訓練容額的10%提供給未於畢業當年即受訓的中醫師。

 

4)鑒於目前中醫、學士後中醫學系的年度總招生名額已超過畢業後臨床訓練容額甚鉅,全台的中醫、學士後中醫學系有減招之必要。

 

5)在中醫、學士後中醫學系減招達成、真正健全的中醫畢業後臨床訓練制度實行之前,因目前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問題重重、弊端叢生、窒礙難行,已至危害中醫健全發展的地步,終止計畫實行實有必要,在此過渡期,99年衛署醫字第0990263030號第二項之中「...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為經教學醫院評鑑合格醫院之中醫部門及經中央主管機關評定得辦理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之中醫醫院...」之規定有更正廢止的必要,回歸99年衛署醫字第0990263030號生效之前行之有效的舊制,輔以其他教學措施以強化新進中醫師的臨床能力。

 

6)未來健全的中醫畢業後臨床訓練制度的相關內容須取得中醫各界(包括訓練者及受訓者)的共識,使訓練能真正滿足新進中醫師臨床之所需,而非僅是訓練機構的低階人力,從事於瑣碎無聊的雜務或斤斤從事於對臨床能力幫助不大的文書作業。使新進中醫師的臨床能力能真正得到提升以滿足台灣社會的醫療需求。

利益與影響

中醫作為醫療的一環,有效地保障不少台灣民眾的健康。隨著時代的進步,中醫的臨床訓練制度自然應與時俱進。但在103年台灣政黨輪替之前台灣中醫藥政策的主事者卻昧於訓練經費不足、訓練機構提供的容額不足以滿足受訓需求等現實,制度施行的條件未得到確保,不顧質疑的聲浪破壞行之有年的舊制,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強硬上馬,當初預料的惡果很快出現,相當多的新進中醫師得不到訓練的機會,人心惶惶,不到一半得以擠進受訓窄門的新進中醫師也因僧多粥少,權益受損淪為受訓機構的低階人力,過勞等現象也隨之出現。為增加訓練容額以減少不滿聲浪,共訓、代訓、群組訓、診所主訓等名詞頻出,除了使制度更加混亂不堪,令人無所適從之外,對問題的解決助益不大。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自實行以來至今有三年,已證明此計畫問題重重、弊端叢生,對台灣中醫的健全發展不但無益反有害(相關的弊端可以參考參考所附的pdf檔文件),故有必要廢止該計畫,重頭建立健全的中醫畢業後臨床訓練制度。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希望政府在政黨輪替之後,能有魄力廢除舊時不合理的政策,使台灣中醫更能健全發展,民眾的醫療福祉更能得到保障。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協辦單位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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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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