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aden
已附議31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681個附議
1. 訂定嬰兒食品成品砷含量標準,避免僅對原料檢測,忽略成品風險。
建議參考國際標準
例如
.美國和韓國的無機砷上限 0.1 mg/kg
.歐盟無機砷上限 0.02 mg/kg
訂出一個適用台灣本土狀況的標準。
2. 定期抽檢與公佈結果
規定定期抽檢市售嬰兒食品,並公佈檢驗結果,增強資訊透明度,方便消費者查詢。
3. 加強進口食品檢驗
強化進口嬰兒食品檢驗,避免不合格商品進入台灣,確保符合安全標準。
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指出:
攝入「無機砷」可能導致癌症風險增加,長期暴露的孩童可能導致智商較低。
而台灣嬰兒食品中的砷含量規範,現行法規僅針對原料把關,
雖然原料米須符合無機砷上限0.1 mg/kg才可生產,
但根據消基會於2024/07/05的報導指出,
40件抽樣商品中,
一共有17件超出新加坡的標準,總砷量0.1 mg/kg,
當中有再加驗8件無機砷
產地標示為台灣的有4件超出無機砷0.1 mg/kg
其中有3件來自韓國的也超出無機砷0.1 mg/kg
代表部分在韓國不合格的商品仍能進入台灣市場。
足見只從原料規範並不能保證成品中砷含量是在安全範圍的,
為保障嬰幼兒健康,迫切需要規範成品中的砷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