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拒絕尾牙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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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牙的目的,是老闆犒賞員工,不是員工逗老闆開心
有上過台表演的人,就知道那很辛苦。受過專業訓練的小丑,逗別人開心的時候,也是滿腹辛酸在那邊跳。
更何況大家都是什麼都不會的上班族,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為了在尾牙跳那十分鐘,之前可能要花一整個月的時間練習,
佔用自己所剩不多的下班時間啊,更悲哀。台灣尾牙的員工表演,基本上是台式責任制+馬屁文化混合出來的畸形現象。
更何況並強制上台表演也等於強制參加尾牙,意願著非工作時間強制出勤。
尾牙活動係於下班時間舉辦,應強制由員工依個人意願自由參加!
禁止資方要求員工非自願性參加表演活動,若尾牙活動係於下班時間舉辦,公司或職福會不得強制要求參與,由員工依個人意願自由參加以維護勞工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