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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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者以憂鬱症、精神疾病者意外比例較高,完全不承保任何醫療險,而有重大傷病卡者更是一律拒保。
使憂鬱症患者在罹患其他疾病時,若需手術、住院,毫無保障,
然而憂鬱症並不會提升例如白內障、盲腸炎等跟精神無關之疾病發生機率。
對於有精神疾患困擾者因擔心被拒保而不敢就醫,或者已就診想購買相關醫療保險產品者,皆被拒保。
建議廢除此一限制,或以免除因精神疾病所造成之傷害或手術、住院等項目之理賠,讓有身心科就診紀錄患者得以在其他診療服務享有保障。
從前對於精神疾患的認知尚未普及時,只要在身心科有就醫紀錄者皆被視為神精病、不正常者。
而憂鬱症的成因有許多,如被家暴者、被性侵者等所造成的憂鬱症,卻因受害反而被逞罰不得購買醫療保險,於人權方面不合情理。
在21世紀的現在,憂鬱症、躁鬱症、精神官能症等都已被證實可治療以及並非無法痊癒之永久性疾病,甚至算得上是文明病,但倘若不在限制有憂鬱症確診紀錄則不得購買醫療險商品,則飽受身心壓力者安心就醫,而避免延誤診療,也可以在其他疾患發作需要手術或住院時,可以安心就醫,不必因為憂鬱症無法取得保險理賠而須要付出龐大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