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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提出修法草案,行政院會通過後提交至立法院:加重詐欺罪(刑法339條之4)刑度改為至少5年以上

提議者 KK

已附議3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5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4-12-10
檢核
2024-12-1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02-0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母女投資遭詐騙1200萬輕生 內湖警帶回兩名詐團車手追查  2024-12-10 14:28 聯合報

詐欺犯罪已經成為我們每個人的夢靨,近日新聞報導某母女因受詐騙集團欺凌而自殺身亡,這樣的悲劇身邊時有所聞,只是沒有上新聞而已。但是每次都只有車手迅速被逮,永遠抓不到上一層幹部,遑論首腦。原因之一即出在現行加重詐欺罪刑度在1年以上7年以下,無法構成本刑至少5年以上的羈押禁見要件。所以一旦車手被捕,集團很容易就串供製造斷點,串供滅證。

多次向立委陳情,但沒有下文。所以希望連署要求法務部提交修法草案,通過行政院會後送至立法院,審查即使有波折,我們也可以由立法院轉播平台看到是那些立委在擋這個法案。

 

利益與影響

1. 修正通過後符合刑事訴訟法羈押禁見的要件,才有遏阻集團首腦的機會。

2. 刑度提高之後也許可以減少一般人被吸收當車手的動機。

3. 台灣已經是不折不扣的詐欺之國,所有平台充斥著詐騙廣告,打開Line每天都有一大堆莫名的留言,每天我們都擔心家人是否會掉入這樣的陷阱,會不會又有寶貴的人命因此而喪失。大家還想要這樣生活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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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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