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Mr.5
檢核未通過
台灣當前環境對於尚未施打疫苗之國小以下孩童並不友善,此提案可讓家長們方便照顧因疫情而無法實體到校上學的國小以下學童們,因國小以下幼童年紀尚小,無法獨自在家而需要家長照料。
1.若家長之職業性質能夠在家辦公,則雇主則應提供其為照顧小孩而在家辦公之權利
2.若家長從事服務業等工作,無法遠距辦公,則政府應與雇主共同提供家長因照顧小孩而無法上班的薪資補貼
3.以上情況勞工均須向雇主提出小孩停課之證明
1. 使家長不需因無人於家中照顧小孩而擔心
2. 降低家長因請假在家而限縮收入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