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稻葉
已附議5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48個附議
建議在學校之學務處或輔導處設立匿名檢舉並建立保護機制
直接受理「被霸凌者」或「見義勇為者」之檢舉信或是
口述「霸凌者」之「姓名」、「霸凌種類」與「實際行為」
如有「無制止霸凌行為反而加入霸凌行動之同黨」也可一同檢舉
經受理機構私下於「師長」、「家長」,抑或是
有「實際證據」之考察
若查證後該「霸凌者」及「霸凌行動」"屬實"
則應通知「霸凌者」及「同黨」之「家長或監護人」
將「霸凌者們」在學期結束之前都應「在家管束」
霸凌行為「嚴重者」將直接「退學處分」
「被霸凌者」能夠對「霸凌者」有「確實且真正有力」的反擊措施
且案件受理與評估是經由校方對學生行為直接管束的處所
屬對於學生與師長以外的第三方機構,能公正的進行案件評估
而不是學生將霸凌事件告訴師長後
師長以「輕描淡寫」甚至是「吃案」的行為發生
也預防師長在課堂上「無意或有意提起」有關霸凌的事件
導致「霸凌者」對「被霸凌者」實施"更針對性的霸凌行為"
「霸凌行為」將有一套完整、匿名且嚴謹的流程
最直接的讓「被霸凌者」免除於活在霸凌下的壓力、挫折、無力感
、絕望感,甚至產生「自殘」或「自殺行為」
也讓「霸凌者們」受到應有的處分,讓其無法再實施「霸凌行為」
並明確告知該「霸凌行為」是絕對錯誤的行為
若檢舉機構在進行考察時發現該學生對於自己的行為沒有認知
或是復學後仍在實施霸凌行為,則應直接退學
讓霸凌從校園內完全消失,讓青少年族群能度過健全的校園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