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un
已附議4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59個附議
新制修法超速40公里執行鉅額罰款及扣牌六個月,對於台灣道路來說有許多路之限速不合理,對於民眾來講或許覺得非常沒有必要讓某些道路限速低,對於職業駕駛及外送人員來講,六個月的時間是否影響太大了,唯一的生財工具不能夠使用六個月,或許是不是能廢除扣牌機制改制為罰金更重,又或者是罰金加扣牌但扣牌期限一個月,半年內第二次超速40公里扣牌期限兩個月,以此類推
對於民眾來講,台灣道路速限極不合理,或許能改變此方法,讓民眾不造成困擾,卻又能讓民眾小心駕駛降低車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