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參與式預算
協作會議
Draft Rules
找首長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想要提點子嗎?
請先登入。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提議,謝謝 (請登入前一步驟所驗證之社群帳號)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附議,謝謝
送出提議中,請稍候。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提議者 凜沁夜羽
尚須4998個附議
1. 跟任何人「強制」性交即處以罰鍰(在沒有有期徒刑的情況下)
2. 跟未滿18歲者強制性交處有期徒刑
3. 跟未滿12歲者性交(不管是強制性交或雙方合意性交)一律死刑
4. 跟15至17歲者「雙方合意」性交亦處以罰鍰
5. 跟未滿15歲者「雙方合意」性交亦處有期徒刑
6. 成年人(滿18歲)兄弟姐妹「雙方合意」性交改為無罪,比照中國大陸跟日本
這樣比較好
歡迎在下方留言,平臺管理者保有刪除非理性及無意義留言權限
查無資料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 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