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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被動式 ETF 持股上限規定,保障股市投資人權益

提議者 蔥白

已附議98 (尚餘28日)

尚須4902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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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6-02-22
檢核
2026-02-2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況背景:

目前規定,被動式 ETF 的單一成分股不得超過該成分股占加權股價指數之比重,且前五大成分股合計比重不得超過 65%。(請參閱證期局2025/5/8新聞稿🔗

 

建議事項:

因應金融市場的現況變化,希望金管會針對「被動式 ETF」鬆綁持股比例限制,允許被動式 ETF依據其所追蹤指數的實際權重進行配置(即「完全複製法」),不受現行單一成分股占加權股價指數比重及前五大成分股 65% 的限制。

 

利益與影響

保障投資人權益,避免「偽被動」風險:

目前受到法規限制,導致新發行的 ETF 為了符合規範,無法採用完全複製指數表現的被動投資策略。當指數中的龍頭股權重極高時,ETF 被迫將多餘資金配置在其他股票上。這意味著投資人明明想買的是取得市場平均報酬的「被動型工具」,卻不得不承受ETF的「主動策略」帶來的選股風險與誤差。

 

打破老牌 ETF 壟斷,促進市場公平競爭:

目前市場上部分早期發行的被動式 ETF 享有較寬鬆的限制,而新發行的 ETF 則受限於現行法律較嚴格的規定,導致新舊產品競爭立足點不平等。放寬限制能讓投資人未來有更多高品質、且能更貼近指數表現的新選擇,而非只能擠向特定投信發行的老牌產品。

 

降低交易成本,提升金融市場的效率:

為了避免踩到持股上限的紅線,ETF 的基金經理人必須「賣掉表現太好的股票」來符合規定,這些操作必然會產生額外的交易稅與手續費,而這些成本都會從投資人的資產中扣除,讓投資人蒙受損失。如果允許ETF直接複製指數成分,就可以避免這種情況,有效降低內扣成本,將獲利直接回饋給投資人。

 

執行時間3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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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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