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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嘉
檢核未通過
罷免總統的門檻如下:
第一階段:選區1%選民簽署
第二階段:連署期限內,選區10%選民簽署
第三階段:選區25%以上投同意票
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
1.不會有因為有政黨完全執政,總統而不怕罷免,隨便做
2.目前罷免總統格外困難,依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需先由4分之1(29席)的立委提案,接下來需經3分之2(76席)立委同意才能成案。第三階段罷免的門檻要達到過半的選舉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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