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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性平,看向陰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問題與解套措施建議)

提議者 Boku

已附議2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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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5-31
檢核
2022-06-0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7-31
面對性平,看向陰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問題與解套措施建議)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隨著性別平等的意識起飛,社會上也越來越注重性別之間的關係。但近年來,各校園當中仍頻頻傳出性平爭議,多數的校園除了消極的面對經營性別友善的校園以外,有的時候甚至連發生了性平案件也無法妥善的處理,甚至將性平案件視為學校的「醜聞」,不僅毫無性別意識,也深深的傷害行為人與申請人。在這篇投文當中,分成現況問題以及改善方法兩部分,希望可以藉由制度層面協助性平會中的申請人與行為人。


首先先談現況下出現的問題:


1、委員?隨緣!


在《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當中提到:「性平會成員應具性別平等意識」。但因為「具性平意識的客觀標準」這樣的評斷方法曖昧不清,而此即為問題所在。而就算某屆性平委員含有性別意識,也會因任期更替而導致無法交接。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煐坦承:「性平會採任期制,更迭很快,即便在任期內有接受性平意識的相關研習和增能,也有可能兩年後換成新人,不容易累積及傳承性別平等意識。」


而從實務上來談,台北市某公立高中的性騷擾案件當中,被害者在會後訪談指出:「自己提出的性平案件,卻被校方輕忽以對、反對控訴、並質疑受害者只是小題大作。」無獨有偶某實習教師也曾經發文坦言:「性平業務的承辦人是會開黃腔的教官,且還會問一些不具性別敏感度的問題,像是『妳有反抗嗎?』等等。」這樣不具性平意識的發言在校園當中層出不窮,也導致委員是否合宜備受懷疑。


2、官官相護?黑箱絕不!


若瞭解到委員組成,便不難發現其實大部分學校處理性平案件的委員都是由校方端教師所組成。那若案件加害者本就為學校教師,學校是否就掌握絕對控制的能力?資深社工督導洪文惠在報導中提到:「學校很難不捍衛教師系統。」任何一個機構,舉凡警察、社政都會遇到內部案件。而面對內部案件的處理之時,也很常因長遠規劃(舉例:學校聲譽)或是行政考量(舉例:教師數量不足),而將性平案件草草作結。校中性平會的不可見與黑幕,正是因為想要避免種種的麻煩與多餘的行政作業,故不惜潦草或黑箱作結,也不會願意仔細的調查案件。


3、開會議?沒搞清!


除卻學校內部問題以及委員適任問題,性平會當中更多的是會議流程的不熟悉。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煐表示:「很多學校沒有經驗,就很容易因慣性或疏忽導致行政上的紕漏。」舉例而言,某高中就曾為保密而隱匿個人資料,卻未顯露足以辨別身分的資訊,導致本應該迴避的委員全不自知。問題便在於教育現場常常會碰見毫無經驗的委員們要臨時上戰場,而倉促也常常導致行政程序的紕漏,造成後續一連串的問題浮現。而這些種種,對於受害者想要得到解決的心情而言,無疑是拖垮他們的一根稻草。 


4、審判?都遺憾!


更多的是,當受害者在面對性平會調查之時,專家與性平委員常常會用法官的姿態,對於受害者進行「審問」。關鍵評論訪談中說到:「作者目賭小組內的法律專家用法官審問的姿態,對行為人和受害者進行審訊。甚至要求另外一位女性調查委員示範行為人對於申請人侵犯行為。」面對司法般的步步緊逼得訊問,甚至是律師端的施壓,對於犯錯學生刑堂般的詰問模式,恐怕已造成更多的心理恐懼與創傷。

 

利益與影響

談完現況下問題,以下將提出制度改革方法:


1、性平案件分級處理

此外,筆者也提議將性平事件分級處理,並不避轉介司法機關處理。相關單位可參照前申請人、會議委員經驗制分級制度,若情節達一定標準,一律由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的性平會負責調查與處理,又或是強制性平委員全行外聘,以保證會議品質。若選擇轉介司法機關,學校也應該積極提供心理輔導等複合式資源協助申請人及行為人。在司法結果出爐之前,學校該做的便是盡可能的協助學生走過這道坎,讓各自得以面對自己的行為與人生。


2、輔導室更加積極介入

面對性平案件,除卻相關單位的公平審查,學校也應該注重學生的身心靈狀態。舉例而言,學校應該主動提供和安排輔導機會,與申請人及行為人各自進行諮商。除卻可以了解各自的心理狀況之外,也可以給予適度精神上的慰藉。學校此時正應該成為他們的助力,協助他們在案件調查時,也能夠好好的面對自身。而校方也應該將心輔資源、法律輔導等等資源納入性平會當中協助的一環,藉此幫助申請人與行為人。而性平會也應該整合學輔中心資源提供雙邊必要之輔導及性別教育。


3、委員合宜性

保障性平的第一步便是保障委員的合宜性,除重大案件委員應全體外聘外,校內性平委員也須至少參與性侵性騷性霸凌等等基本概念的課程,並確實學習晤談、實際案例分析等能力,以更謹慎的保障到申請人與行為人的權利。輔大法律系的教授吳志光也備書到:「2018年已經修法讓調查小組可以全部聘用校外人士,建議學校要找有經驗、有豐富處理經驗、有法律背景的外聘委員來調查。」


4、全面增加高中校園性平委員學生席次

雖法律已規定可以增加學生席次,但卻沒有硬性規定導致許多學校依然沒有學生席次。面對到校園當中不知是否公平的性平案件抑或是不確定是否含有性平意識的委員,本人認為增加學生席次是一種牽制行為。藉由遴選的方式,以紙筆及面談方式了解學生是否真的符合性平意識。此外,透過增加性平委員學生席次,可以體會學生同為同儕之間的感觸,也可以凸顯出更多不同多元的視角。將學生列席至性平會,不只是對於學生權益的保障,更是多元聲音的管道。台大曾經在訪談性平會委員時,委員回覆:「太有性別意識的學生進來後,會太激進,造成性平會不好運作」這樣的理由,不單單只是為了行政的方便而忽略了性平問題的嚴重性,更是不在意性平的多元性與公正性。再言之,在配套隱私權力考量上,本人也考慮到隱私外洩的疑慮。但類似概念可類推於學生獎懲委員會、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等等,皆是簽署保密協定並遵守會議之保密共同義務,無須因此原因而排除學生代表。

 

此次提點子,是希望能夠喚起政府與社會對於性別這一塊教育以及改革的重要性。在性別這條路上,有許多的學子與孩子正需要幫忙,故提出四項改進方針,以此面對陰影,走向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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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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