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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刑事案件及交通部列舉16項可檢舉事項外,應由執法機關採勸導通知

提議者 陳讀秀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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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5-31
檢核不通過
2021-05-3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違法蒐證檢舉達人於道路或巷弄內拼命搜尋違規車輛,執法人員違法蒐證無效,為何檢舉達人有效

增加社會負擔,提案除刑事案件及交通部列舉16項可檢舉事項外,應由執法機關採勸導通知

違法蒐證及挾怨報復檢舉達人應公布姓名

利益與影響

1. 消除違法蒐證

2.減少不必要的民怨及因不當檢舉造成之訴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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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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