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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一起重視社會跟蹤問題 ; (目前在台灣跟蹤他人,只需罰款3000元,不用承擔刑責)

提議者 藍天綠地

尚須498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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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6-09-25
檢核
2016-09-2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自行撤案
2016-10-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內容 :

1.目前台灣能保護被跟蹤者的法條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且只有罰款3000元, 不用承擔刑責

2.跟蹤者若沒有直接傷害對方,也會間接使被害者的生活受到打擾精神受到折磨,這是會使人崩潰的

 3.當您發現被跟蹤且去報警時,警察會問你對方是否有傷害你,若沒有傷害你,警察會跟你說我們也沒辦法對跟蹤的人怎樣

 

建議 : (跟蹤行為人需承擔刑責)

a. 跟蹤行為人在兩人以下,且經勸告後仍行跟蹤行為,希望能夠直接適用現行法律的恐嚇罪

                    b. 若跟蹤行為人為三人以上,且經勸告之跟蹤行為人與其他疑似跟蹤者有重覆行為時,希望刑警能夠直接介入偵辦,若疑似跟蹤者之行為被認定屬於跟蹤行為,直接適用現行法律的組織犯罪條例

 

 

 

 

 

 

 

 

利益與影響

1.跟蹤行為人需承擔刑責罰款3000元對跟蹤行為人沒有嚇阻效果

2. 被跟蹤者不是沒有感覺的,是直接被影響生活,且精神受到折磨,是會使人崩潰的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內政部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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