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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長、鄉鎮市長及其候選人不得對同選區的縣市議員、鄉鎮市區代表及其參選人助選或互相拉台選情

提議者 順風

已附議1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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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7-13
檢核
2022-07-1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9-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民意代表有替選民監督首長施政的義務,然而現在為了增加當選的可能,紛紛與同選區的縣市長或其候選人互相助選、拉抬,還稱其為母雞帶小雞,簡直莫名其妙,這樣選出來的民意代表,真好意思好好監督首長的施政嗎?因此,我們必須鄭重請選委會要求民意代表或民意代表的候選人必須迴避這樣的行為,才能選賢與能,而不是選出可能和首長們狼狽為奸的民代。

利益與影響

選出適宜的民代及縣市、鄉鎮市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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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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