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以下就婦幼警察隊、少年警察隊、捷運警察隊 組織編制目的、現行狀況,認應解編無續存在必要,詳如於下:
組織編制目的:
- 婦幼警察隊:主辦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與婦幼安全維護等業務,24小時受理報案,屬,成立宗旨為全力維護本轄婦幼安全,提昇婦幼之自衛能力。
- 少年警察隊:執行少年犯罪偵防與少年輔導等工作。
- 捷運警察隊:防護大眾捷運系統路線、維持場、站及行車秩序、保障旅客安全等任務。
現行狀況:
- 婦幼警察隊:現行各派出所女警比例已多於過往(以台北市派出所為例,有達3.5名女警,亦或於警備隊女警甚達10名以上),遇性侵性騷擾家暴情事處理與受理已達尚屬完善,婦幼警察隊現今功能多屬程序監督功能;各所與各分局更有安排家防官,處理棘手暫時保護令、緊急安置等個案,況且該屬相關社會福利單位工作,應回歸專業。
- 少年警察隊:現行分局偵查隊與派出所皆有承辦少年犯罪預防與輔導業務,每年要求與轄區學校配合演講、活動、里民會報等犯罪預防宣導件數,況且輔導屬相關社會社工教育單位工作,應回歸專業。
- 捷運警察隊:講究權責劃分,緊急事件發生案發地所屬派出所到場機動性恐便於搭乘捷運步巡的捷運警察,且一人步巡之捷警如遇危機情事恐更危險。
利益與影響
未來展望:警察人力不足,分局員警人力更是不足,惟大多人力卡在上述三單位之中,悉重新檢視人力安排,分局各處室、偵查隊、派出所在人力尚屬充足情況下公文壓力、處事情緒、輪班時差壓力皆可喘口氣,人民是最大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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