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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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議政府將育兒津貼可以追朔期延長二年,尤其是對於特殊境遇家庭(家暴,有保護令的小孩),因為光拿到通常保護令就需要半年的時間,有時候還需要等更久。
將育兒津貼的補助可以追朔期延長二年,畢竟其他任何的津貼追朔期間都比一年長,而對於特殊境遇家庭(家暴,有保護令的小孩),因為光拿到通常保護令就需要半年的時間,有時候還需要等更久。
如果順利地的話要拿到通常保護令都要半年以上,如果對方又告童常保護令無效,又需要等待時間,而且要拿到特殊境遇,是要看通常保護令下來的,普通保護令是不承認的也不給申請,通常有家暴的問題都是要談離婚。
勢必要帶小孩找工作之外還要打官司,單親之外還要奔波照顧小孩和法院官司的問題,心力憔悴,希望在這已經很難生存的育兒環境,給受害者一些時間緩衝。畢竟要奔波跟身心靈都需要一些時間跑程序。
請給這社會減少0家暴的環境,相信對國家跟台灣是絕對有利無一害的事,所以希望這個提議能讓大家認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