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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即使已拿到身分證 如果從事賣淫 應該收回身分證 並驅逐回其母國

提議者 李林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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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0-23
檢核不通過
2017-11-0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外國人即使已拿到身分證  如果從事賣淫 應該收回身分證   並驅逐回其母國

台灣現在到處是按摩店養生館  其中人員皆是以結婚名義入境  並在尚未拿到身分證前就偷偷從事 賣淫工作

按摩店養生館都是

而這些人 一旦3-6 年拿到 身分證就會立刻搞出家暴等假象

然後離婚  然後光明正大按摩店養生館賣淫

因抓到也只是違反社會秩序法 而已

尤其可惡的 事 還會申請為低收入戶 申請補助

或其小孩學校營養午餐補助

這些人懂得法律比我們同胞還多

常常博取同情  制造被迫害假象

賣淫之後

騙退休老人上門嫖妓   見到稍有錢者  就開始騙錢 騙車 甚至假結婚騙財產

我相信同胞們身邊一定有這樣的例子

 

利益與影響

台灣是多元善良的社會但不需引進外國犯罪者品性不佳者

他們很了解台灣法律

拿到身分證就是免死金牌

1.騙老人退休金包養  台灣老人的 退休金都被騙光回去越南母國了 不知道政府講年金改革有何用

2.妓女們 常有性傳染病   造成公共衛 生問題 而且用我們台灣人的健保看病太誇張

3.我們台灣人難道是專門引進犯罪者品性不佳者嗎

所以建議即使 已經有身分證 凡賣淫者收回身分證     並遣返回其母國

以保障台灣老人的 退休金  與 公共衛 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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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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