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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菌類產品應強制標示「菌株」名稱

提議者 王者風範

已附議1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1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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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0-25
檢核
2017-10-2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12-2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 民眾購買乳酸菌或益生菌時,詳細看當中的菌種成分,會發現大多只有標示「菌種」(例:Bifidobacterium lactis),但少數產品會標示「菌株」(例:Bifidobacterium lactis Bb12),Bb12即「菌株名」。每一種細菌都有好多種「菌株」,所以可能A產品與B產品使用都使用Bifidobacterium lactis,但菌株可能是不一樣的,不一樣的菌株所發揮的效用就會有所差異
  • 目前市面上乳酸菌與益生菌產品所使用的菌種,只要符合衛福部「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當中的菌種,無論自主開發或他人研發之「菌株」皆可於國內上市或自他國輸入。例如食品「益○散」使用的Enterococcus faecalis [菌株BIO-4R]為日本東和藥品研發、台灣廠商輸入經銷,Enterococcus faecalis為符合衛福部規定之菌種,該菌株為研究相當透徹的安全菌株,可在日本藥商網站查詢;然而目前國內大多數的產品皆未標示「菌株」。
  • 兩個重點:【1】無論是食品或健康食品的乳酸菌類產品,除了符合衛福部「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當中的菌種之外,應立法強制標明「菌株」。【2】標明之「菌株」的背景資訊、安全性等,皆必須方便民眾查詢。

利益與影響

以下分析乳酸菌與益生菌產品強制標示「菌株」名稱,對政府、業者、民眾的利益與影響。

  • 政府:食安攸關民眾健康,人民的健康更是國家強盛的基礎。目前先進國家的乳酸菌與益生菌產品皆有明確標示菌株,然而我國卻無此規定。若能立法強制,不但能改善國民健康,還可提升政府效能,與先進國家並列。
  • 業者:政府強制規定之後,必定會引發業者反彈,因所有產品必須回收重新標示;甚至有些業者可能自知使用來源不明的菌株,必須回收重新整頓產品。然而強制標示,才能還給良心的業者公道。
  • 民眾:菌株清楚標示,才可確實保障民眾的健康。若有疾病發生時,也可提供醫生診斷或開立處方時的評估。民眾購買產品時也可針對「菌株」多方比較,購買到真正符合需求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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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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