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陳威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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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北捷運與台鐵乘車規定事項,規定中說明禁止攜帶長度超過165公分與150公分之物品,但卻為了腳踏車而設立特定規則因此腳踏車可以攜帶。為爭取北捷/台鐵能夠開放攜帶長度超過165/150公分之衝浪板或是開放相關規定,遞交此建議書予以建議
現在台灣衝浪發展已逐漸起步,台東更是已經逐年皆舉板國際性衝浪公開賽,因此其實現在很多外國人都有來台灣衝浪,在台北車站也都可時常見到有外國人背著衝浪板,如照規定如此,他們也不能搭乘捷運與台鐵?
台灣不是以發展觀光為趨勢嗎?外來衝浪旅客卻因此無法搭乘捷運公共交通系統?並且現在桃園機場捷運線也已開始營運,那萬一那些來台衝浪的旅客,真的被管制不能坐捷運,現在機場捷運線開了這些旅客不就不能享受到機捷的便利?除此外,如欲前往花蓮台東地區衝浪、旅遊?只有兩種選項,搭乘火車,或是飛機,如果一來去除掉因此不能搭乘火車,就只剩下搭飛機的選項,而我們真的要因此項規定造成這些旅客旅遊的不便嗎?如此一來,我們對於這些旅客豈不就成了不友善的主人?造成觀光誘因的降低?讓這些旅客對於台灣喪失了信心?
並且,既然是為了提倡民眾休閒活動,因此開放民眾攜帶自行車,那麼,衝浪板亦算是休閒活動運動器材,那麼為何衝浪板無法攜帶搭乘捷運呢?日本就有相關規定開放衝浪板搭乘並且是免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