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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行道樹及公園樹木的不當及不必要修剪

提議者 凱文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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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8-02
檢核不通過
2018-08-03
禁止行道樹及公園樹木的不當及不必要修剪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台灣都市樹木經常被忽略其重要性與價值,而被已各種名義修剪、移植甚至砍除。道路樹或校園內的樹木經常被過度修剪成光禿。

樹木除了提供樹蔭調節溫度,也能吸收二氧化碳、過濾空氣污染,並為都市中的動植物提供棲地。但是各地路樹的不當修剪(齊頭式剪平),各種理由的移除及砍伐,讓都市樹木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

提案:

  • 不得任意修剪行道樹及公園樹木(齊頭式修剪)
  • 包括市民、里長陳情案、議員建議修剪及地方政府例行性疏枝、修剪等須有安全性等重大情由才得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並經過機關及專家評估及在地居民知情。(需重新訂定樹木修剪認定標準)
  • 修剪人員需通過樹木修剪教育訓練及技術測驗(景觀樹木修剪技術合格證)
  • 不當的修剪需加重開罰。
  • 須立法維持一定比例的枝葉茂密及樹蔭覆蓋程度(樹木枝幹直徑超過三公分不適合修剪,樹冠層修剪不應超過原本面積的五分之一)

利益與影響

  • 提供樹蔭調節溫度
  • 吸收二氧化碳
  • 過濾空氣污染
  • 提供動植物棲地
  • 美化都市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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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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