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小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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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許多掛著餐館或是餐飲業在住宅區開店的店家
實際都是在開酒吧
反應給政府單位卻說餐廳是可以在住宅區開店
賣酒也沒有違法
但實際上每天只看過送酒的酒商來
而且很多都開在小巷弄或是路筆較小條的單行道裡
營業時間都到凌晨甚至快早上才休息
附近住戶三不五時要忍受店家店內發出的噪音
報警之後
警察也只能請店家降低音量
過沒幾分鐘又開始繼續吵
喝酒的人幾乎不會控制講話的音量
客人喝了酒會在路邊聊天或講電話
店家隔音差也不克制客人的行為
甚至客人會在路邊打架之類的
造成附近住戶的困擾
如果不限制營業時間
隨便放任店家營業酒吧
那土地劃分根本沒意義
營業登記證也沒意義
一堆掛羊頭賣狗肉的店到處開
一間店不好好管制自己卻要附近的住戶裝氣密隔音窗
憑什麼一間店開店賺錢卻要犧牲附近住戶的安寧
減少民眾報警就可以減輕警察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