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Tony Shih
檢核未通過
大家一定都有在求學期間被分配打掃工作的經驗吧!而也有同學一定會被分配到所謂的導師辦公室以及學校各處室(教務處、學務處等…)打掃。
打掃時,可能還會因為老師們的種種使喚,壓縮到個人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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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到學校是屬於義務教育,要求學生做好份內的事,或為自己帶來的事負責,例如學生自己使用的教室範圍自己清掃絕對合乎情理,但導師辦公室及各處室的範圍理論上應是學校行政人員使用,卻要求我們學生打掃,甚至還會把學生當成員工一樣使喚來使喚去。
老師是國家的員工,是公務員,每個月都有固定「收入」。然而學生職責就是學習,把自己的責任負責好,但有領薪水的老師卻指揮沒有領薪水的學生來幫忙甚至是命令打掃。
學生應該要明白這不是我們的義務⋯⋯
因此我想提出幾個方案
1.學校公共區域可以以撥預算、金費的方式為學校請固定之人數清潔員工,不但增加工作機會,也可以確保環境整潔的穩定。
2.教師及行政人員使用之處室需自行清潔,強制規定不能要求學生無條件進行打掃(如倒垃圾、掃拖地等…)。
3.若要要求學生進行公共區域(如集會中心、會議室、行政大樓)或各處室的打掃,需採志願制,並且提供一定的報酬(服務時數、記功嘉獎等…)
以上—希望大家可以明白學生真正的義務及教師們身為社會人士應該知道的責任分配問題。
這才是真正的教育,讓學生知道分工的原則,而不是上對下的權力支配,當學校的奴隸!
以上提案由全國高級中學、國民中學、小學同一立法規範。
提出以上方案有以下利益及可能影響:
1. 學校公共區域聘請清潔員工:
- 利益:提供固定的工作機會,促進就業機會增長;確保公共區域環境長期維持整潔。
- 影響:減輕學生的打掃負擔,讓他們能更專注於學業。
2. 教師及行政人員自行清潔辦公室:
- 利益:促進責任感,教師和行政人員能夠親自參與辦公室的清潔,加強環境的共同維護的概念。
- 影響:減少學生被要求進行額外打掃的情況,有助於「平等」分擔環境負擔。
3. 學生志願制度及報酬提供:
- 利益:鼓勵學生參與社區服務,提供報酬增加參與動力;學生能夠有更多參與學校事務的機會。
- 影響:建立積極的參與文化,學生有機會發展更多技能並積累社會經驗。
總體而言,這些提案有助於促進平等、公平,讓每個成員更有負責任感。同時,透過提供報酬和增加就業機會,有助於建立更和諧的校園環境,使學生更專注於學業,同時培養社會參與與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