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KJ
已附議20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93個附議
本人認為,近期提出之新兵役草案在制度設計上仍存在多項瑕疵,若貿然推動,恐對役男權益、行政運作及國防品質造成長期影響。
首先,本次草案在配套尚未完善的情況下即提出修正方向,包含役期、訓練內容及體位認定等關鍵制度,卻未清楚說明執行細節,容易造成基層單位執行困難,也使役男無所適從。
其次,關於體位認定部分,建議應維持原有、長期施行之體位標準。體位制度係依據醫學專業與實務經驗建立,目的在於確保役男健康安全及服役公平性,不應因人力需求或政策急迫性而調整或模糊其標準。若放寬體位認定,恐造成健康風險,亦引發社會對制度公平性的質疑。
基於上述理由,建議:
一、暫緩或分階段推動新兵役草案,並充分蒐集社會意見。
二、體位審查制度應維持原有標準,不宜隨政策變動而調整。
三、若有兵力需求,應透過改善志願役待遇、訓練品質與留營誘因等方式補足,而非由義務役制度承擔過度負擔。
期盼相關單位能審慎評估,兼顧國防需求與人民基本權益。
本立場是覺得太衝,應先照原本施行,且對於草案應該設立法律不溯及既往,應規定(出生於某年之後適用新制或新草案),請政府審慎評估,謝謝~。
想要看到:
1. 先維持現狀標準,提出新的解決方案
2. 請詳細說明變化之役男各個服役項目
3. 如新制上路,是否採納(出生年月以後算起),避免失去公平性
許多改變可能造成軍營裡面的負擔,甚至素質參差不齊,也還沒說清楚各種役男的服役項目(常備、替代ab 等等),有些疾病規定可能不適用,恐影響多人權益,也可能會造成醫生失去判斷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