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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應由台灣人民自行決定

提議者 嘉

已附議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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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2-20
檢核
2021-02-2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4-2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台灣並沒有任何法律明文規定「首都」要設在何處,依照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關於「首都」的相關條文,僅有一條非常模糊的敘述:

第三章第三十一條:「國民大會之開會地點在中央政府所在地。」
戰後台灣的國民大會,都是在台北市召開會議,且總統府及五院機關全都設在台北市,因此台北市作為「中央政府所在地」的地位相當明確。雖然國民大會已經廢除,但是《憲法增修條文》也沒有針對「首都」做出定義,而且中華民國憲法和法律都沒有規定首都在那裡

所以我提案應該用投票的方式選出中華民國的首都在哪裡?

雖然大部分人認為台北市是中華民國的首都,但其實無憑無據

利益與影響

可以讓各縣市公平競爭,讓每個縣市都有機會當上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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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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