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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年齡下降至16歲

提議者 ???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酒精自古以來一直是人類一大發明,但隨著時間推演部分國家也限制飲酒年齡,同時亦有些國家的飲酒年齡是處於青少年階段,例如德國為16歲,因此才激起我方對於本提案的靈感,以下分點論述:

現行制度下,無法有效限制青少年飲酒

法律的存在是為了杜絕大眾眼中違反善良風俗的事情發生,但有些時候法律無法完全達到效果,根據國建署在2017年的報告,在12至17歲青少年部分曾飲酒率從2009年的25.7%,2013年略降至23.8%,但2017年上升至27.7%,其中男女青少年曾經飲酒率分別為29.3%及25.7%,推估41.5萬名青少年曾經喝酒。此外。衛福部也有資料表明酒精是12至17歲青少年最廣泛使用的成癮性物質約29.66%;國家衛生研究院調查分析更指出,約有36%的兒童曾經飲酒,11%買過酒。在未成年買酒的過程中,店員不一定會查看消費者身分證,而未成年也可利用此漏洞來規避兒少法第45條。綜上所述,我國現行法律不能有效減少未成年飲酒。以下是建議政策:

1. 飲酒年齡下降至16歲,且16歲以上未成年人僅能飲用酒精濃度5%以下之飲品

2. 只允許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在私人場所飲酒

3. 未成年人禁止購買酒精飲品

4. 加強高中小學飲酒教育宣導

 

 

 

 

 

利益與影響

可藉此強化青少年對酒精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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