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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四輪車輛應全面加裝AEB或具有偵測前方行人或物體的主動煞車功能

提議者 三國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台灣交通事故頻繁,光是2025五月上旬就有兩起重大交通事故新聞,三峽學童案以及花蓮早餐店案。

這些案件都是因駕駛疏失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

駕駛人員都是人,而人都有可能疲勞駕駛、分心疏失釀禍,隨著科技進步,有些事故其實可以透過科技的力量避免。

政府因採取實際措施逐步淘汰沒有無AEB(Automatic Emergency Braking)科技輔助的車輛,以下舉例建議如何採取實際措施淘汰沒有AWB車輛:

1. 對沒有AEB的車輛課取額外的稅,讓市場淘汰沒有AEB車輛。

2. 新車輛一定要有AEB才能上路的規範。

3. 補助消費者購買AEB車輛。

利益與影響

除了過往立法加重駕駛人疏失而造成事故的刑罰(酒駕等),政府應該也能從車輛方面主動的去淘汰沒有AEB車輛來減少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機率。AEB可以在大部分情況下避免碰撞,或是在碰撞時減速。當全部車輛都有AEB,嚴重致死事故應能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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