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秉帆
已附議44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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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牌照稅級距設計以一般民眾常用之級距1201-1800cc;1801-2400cc;2401-3000cc;3001-4200cc.....以1800cc與1801cc為例只差1cc就需多繳4000多元,實在不合理,現在政府收費系統均已電腦化,有關牌照稅應以每間隔100cc為一個級距收費,或者直接以cc數乘上稅基,才是公平合理之法,若政府怕加稅造成擾民,也可以現級距所繳之級距費用為最上限,比方1801-2400cc目前自用需繳11230元調整後則以2400cc為11230.....2300cc則向下遞減,2200cc再減費,如此每個級距幾乎都能受益,在現行萬物皆漲的情況下,又能達公平合理,又能讓全民減稅也不失政府之德政;另汽車為動產因使用年限其二手價值逐年遞減,而牌照稅卻每年固定金額繳納,是否可比照房屋稅得依使用年限逐年調降,以減輕用車人負擔。
另外有關於燃料稅隨油增收,我也十分認同,不僅可達使用者付費,另外油價調高,也會讓更多人因成本考量而選擇公共運輸,以達節能減碳之成效。
在利益及影響方面,稅基符合公平合理,且全民均能受益,有助於人民對政府好感度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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