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阿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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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可能因趕時間搶快或各種原因,在轉彎或左轉常造成交通擦撞事故,有時造成生命財產損失。
現時的號誌如十字路口為來回兩向綠燈,垂直向皆紅燈,施行其中一向先綠燈到該向變為紅燈前,遲延個幾十秒供左轉車轉彎後紅燈對向再綠燈一樣供左轉再紅燈,等到兩向皆紅燈後,垂直兩向再輪流、延遲綠燈供左轉以此類推;或是直接一向綠燈,其餘三向皆紅燈,輪流綠燈。
若為多條道路的多向路口,可實施兩向輪流綠燈,一邊延遲幾十秒綠燈供左轉再換對向綠燈其餘紅燈;或直接全向輪流綠燈,一向綠燈,其餘方向皆紅燈,一向一向各向輪流。
這樣雖然慢了點,不過左轉車與對向或多向直行車在行駛時將更為安全,可降低或避免各種大小型交通事故提升道路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