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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補助不該厚此薄彼,應統一公費安置、準公共托育、育兒津貼3者的補助金額,皆為每月13000元

提議者 一起愛護孩子

已附議6808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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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4-03-19
檢核
2024-03-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24-03-30
回應階段
2024-04-11
回應階段
2024-05-06
回應階段
2024-05-2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育兒補助政策不該厚此薄彼,應統一公費安置、準公共托育補助、育兒津貼3者的補助金額,不論為哪一種皆為每月13000(擇一領取不排富),落實育兒支持與公平。

利益與影響

不論是選擇由父母自己親自育兒擔任孩子最適任的保姆,
或是選擇交由長輩/親戚照顧,
或者送至公共/準公共托育機構照顧,政府都應該提供同等的補助,讓父母能夠根據自身家庭條件、以及孩子狀況做最適合的選擇並且彈性運用。
然而政府現行的補助政策,對於無法送公托或準公共的家庭極度不友善,犧牲工作無收入親自育兒卻只能領到每月5000元的津貼,杯水車薪恐陷入經濟困難;工作賺錢有收入,小孩送托因領取高額補助所以費用只需繳幾千元,兩者相較之下機會成本差距懸殊,政府還提供不同的補助金額顯然相當不合理也不公平,這樣的條件有可能影響父母育兒方式的選擇,因此政府應該統一補助金額,不論為哪一種育兒方式補助金額皆為每名幼兒每月13000(擇一領取不排富)讓父母自由選擇靈活運用,確保每位孩子都能得到最好最適合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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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機關說明

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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