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馬文
已附議9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07個附議
氣象局發布低溫訊息時, 上班上課時間依氣溫調整, 以上下班時間08:00-17:30為例:
當溫度 11-12度時,上下班時間調整為08:30-17:00 (即上班時間延後半小時,下班時間提前半小時)
當溫度 10-11度時,上下班時間調整為09:00-16:30 (即上班時間延後1小時,下班時間提前1小時)
當溫度 10度以下時,上下班時間調整為09:30-16:00 (即上班時間延後1.5小時,下班時間提前1.5小時)
學生上課時間比照上述原則調整.
1.低溫時,放低溫假可能困難,但調整上班上課時間較為可行.
2.低溫時身體活動力下降,上班課效率降低,延後上班課時間,符合生理機能調節,減少心血管病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