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H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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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103年3月31日針對自行車如酒駕也須要進行罰鍰,已經比照汽機車進行相對應的罰鍰。但,今日的自行車騎在路上,沒有方向燈,開車的人、騎機車的人,怎麼會知道他要右轉或是左轉。如今,騎機車或開車轉彎、變換車道前就必須打方向燈,那騎腳踏車呢?為什麼不用比照汽、機車辦理,發生事故是誰錯?因此強烈建議自行車須要加裝方向燈。
強烈建議自行車須要加裝方向燈,以利汽、機車駕駛人得知騎自行車的人是否需要左右轉或是靠右停駛,減少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