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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眾一年至醫院就診健保給付次數,其餘自費

提議者 jc

已附議19 (尚餘27日)

尚須4981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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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4-07
檢核
2025-04-0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前言:

據新聞及衛生福利部公布資料統計,民眾一年平均就醫次數約為15次,而2024年就醫超過90次的民眾逾3.7萬人,健保資源的易取得性使台灣民眾有「沒事就逛醫院」的現象發生,濫用健保資源,使台灣健保面臨破產危機。因此,政府應制定健保給付次數上限,使民眾更珍惜健保資源,並確保資源有效被有需要的人使用。


2.現有措施:

健保署輔導一年門診超過90次的民眾,其中排除死亡、持有重大疾病卡以及80歲以上老人。

但就診次數逾90次的民眾人數在2024年突破新高,可見輔導民眾成效不佳。

建議健保署限制民眾至大醫院就診健保給付次數,小診所健保給付次數不限,鼓勵民眾小病至診所,重大疾病再使用大醫院資源。


3.內容:

除輔導健保次數90次以上的民眾,應限制一年民眾健保給付就診之次數,排除死亡、持重大傷病卡、80歲以上老人。

一年健保給付民眾就診次數上限為20次,至醫院就診多於20次健保不予給付,醫院看病需自費就診,小診所看病健保給付次數則不限。需定期回診之慢性病由醫生開立證明後得以申請健保給付。

*就診: 至大醫院給醫師看病

*就醫:給醫師看病

 

利益與影響

1.減少健保濫用問題並降低健保破產風險

2.民眾更珍惜健保資源

3.資源被有效運用

 

執行時間3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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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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