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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租屋不得收取超過一成服務費

提議者 嗯嗯

已附議1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1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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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2-07
檢核
2019-02-1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4-1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租屋族在外租屋辛苦找房子,卻要被仲介先扒一成皮。

仲介只是把屋主要出租房子的資訊刊登在網路上,卻要收取高達五成的服務費,辛苦找房子的不是仲介而是租屋族,仲介只是乾等租客聯繫租屋而已,卻可以收取五成的服務費,實不合理,建議修法:仲介租屋不得收取超過一成服務費之法條。

利益與影響

減少辛苦租屋族不必要的開支,以及截止仲介牟取暴利的歪風。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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