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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工福利委員及職工福利金提撥應為自由參加

提議者 Liang

已附議1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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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3-10
檢核
2023-03-1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5-0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福利委員會福利金由每位員工薪轉帳戶每月強制提撥,但所提供福利並非每位員工皆能享受到的福利措施!

實務上,依薪資比例提撥的福利金造成不同勞工得到的福利程度有落差,福利委員會提供的齊頭式福利(餐飲等)也非所有員工共同能夠享受的。

應修法改訂為自由參加,由參與勞工與企業協調相關提撥金額與福利,而非一併強制提撥並單純由福委會決定福利內容。

利益與影響

修法改訂為自由參加,由參與勞工與企業協調相關提撥金額與福利,員工能避免被提撥薪資至不相關的福利事項,公司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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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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