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MHH
檢核未通過
看到有網友已經有提問過相同問題, 但是感覺政院竟然回答的內容很不切實際, 竟然直接否決民眾提案
前南京臨時政府與北洋政府政爭之時, 原北洋政府才是真正原始的中華民國政府, 而南京臨時政府為一群不想服從北洋軍閥以為國民黨為首的軍政府所組成
在歷史上的軌跡, 中華民國在北伐之際, 以史來論基本上就是政黨以軍事奪權的成王敗寇的結果。北伐完成後的中華民國政府基本上就是一個黨國不分的政體政權, 所以在訓政時期所立下種種法令, 均可見其黨國一體的色彩。
中華民國成立之初, 國旗明明是五色旗, 因為國民黨的二次革命, 國旗結果被換成了青天白日滿地紅; 在還未實現真正的中華民國憲法之前, 國旗其實是被強制以軍事鬥爭的成敗後而換下了中華民國國旗。而其中海軍軍旗也是如此這般的被換置。查原始法源"各項船舶旗幟圖" 並非法律, 而是一紙行政命令, 此一行政命令也和國歌以黨歌暫代一樣都是由國民政府在黨國不分情況下的時制定。
行政院一再宣稱國歌不是行政院所管轄的權力, 但是軍旗標幟實是國防部所掌職, 行政院有其指導原則, 今公民提倡應思考把海軍艦艏旗修改為其他旗幟並無損國軍任何尊嚴亦不會影響到國軍的任何的戰力, 因為之前南京政府就可以強改北洋政府的旗, 為何己經實真正憲政的政府卻昧於陳舊過時的法令而固步自封?
既然軍隊國家化是一件非常嚴正的正義, 去除黨國混淆的認同, 正是所有政黨應該努力的事。
如果行政院還是重提奇怪可笑的否決原因, 會令人覺得政府根本是食古不化的腐敗思維。
南京臨時政府都尚且不是一個正統合法的政府都可以硬改己經合法的國旗及軍旗, 那為何真正合法的憲政政府不能重新檢討不合宜的軍旗及國旗呢?
不要讓國家和黨國不分混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