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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Ivan Hsieh
已附議2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7個附議
每個人都是生命的個體成年後都要為自己負責不該相互扶養,子媳、女婿更沒有扶養的義務請修正扶養篇,終生未婚者現在不能支配自己的身後的財產這真的太可笑的,兄弟姐妹們還有三分之一的特留份這是不對的,我自己一生的辛苦成果為什麼不能支配?如果兄弟姐妹們相互照顧自然不會將遺產交給他人但如果兄弟姐妹沒有相互照顧為什麼要剝奪我支配自己身後財產的權力呢?
讓每個人都能夠死沒有遺憾安排自己的身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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