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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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一) 背景
2024/8/16 台北信義區幼兒園性侵案件的毛姓主嫌,遭重判28年的有期徒刑。但與此同時,新竹又爆發一起托嬰不當對待事件,有家長指控教保老師不僅將孩子綁在竹椅上數小時,不給予飲水,甚至還辱罵小孩,令人錯愕萬分。
但,更加駭人聽聞的事實是,台灣近年來幼兒園對幼童的不當對待事件早已層出不窮。2023年光是六都有通報的數量,就高達415件。甚至有基金會指出,衛服部提供的不當對待案件量資料,與基金會蒐集的媒體報導量比對,竟相差足足1.4倍。
這些資料都一再顯示,在如今2024年的台灣,育兒的機構與環境卻始終沒有我們想像中的安全,甚至截然相反,呈現出危機四伏、危難重重的狀態。
造成這種現象的其中一大因素,在於我們審核幼兒園的機制的腐壞。
從監察院的資料可以發現,地方政府對幼兒園的稽查機制,不僅出現嚴重的稽查人力空洞,更是有超過一半以上的稽查人員,根本不具有教育專業背景。
而這一系列因素也導致各地方主動稽查的覆蓋率極低(最高僅36.7%),更本無法起到預防作用。甚至有部分縣市在主動稽查低迷的情況下,還出現稽查對象分配錯誤的情形:在已知私立的違規裁罰數量高達總數的96%的情況下,卻仍將人力多數用來稽查公立幼兒園,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同時台灣目前缺乏全國一致的稽查標準,監察院的報告更指出,大多地方政府並未將「幼童有無遭受不當對待」納入稽查項目,如此荒謬的狀態,又該讓家長如何才能放心呢?
(二) 主張
基於上述背景,我們提出以下幾點訴求,請政府予以回應與改善:
1. 補足稽查人力空洞,提高主動稽查覆蓋率,同時公開計畫和目標供全民追蹤審視:
教育部應協助及要求地方政府補足稽查人力之缺失,針對未自行聘用人力之縣市予以相關處置,避免各地方政府的管理人力與投入資源落差,甚至可考慮建構隸屬教育部的稽查人力,供各縣市使用或協助稽查,並積極各縣市提高其主動稽查覆蓋率。
同時,請教育部明確擬定並公開相關補足稽查人力之計畫和目標,使人民皆可以了解目前稽查人力的狀況,亦得以追蹤和審視教育部和各縣市的運行成效。
2. 確保稽查人力之專業性,並提高具教育專業背景稽查人員數量:
目前稽查人員有超過半數以上不具有教育背景,因此教育部應明確要求地方政府增至之稽查人力,須要求專業條件,或至少補足一定程度之研習時數。
同時教育部對於地方政府的稽查人員補助,應納入專業條件為補助要件等,間接提高具教育專業背景的稽查人員數量。
以上資訊也煩請教育部擬定明確計畫並予以公開,供全民追蹤審視。
3. 提供合理補助條件與監督、追蹤補助使用之成效
依照監察院報告顯示明明教育部有相關補助標準,卻未按照該標準提供補助。例如:新北市有1,135家幼兒園,卻僅獲得5名人力;南投、雲林、基隆、新竹均在200家以下卻也獲得4~5名人力;台中高雄甚至獲得10名人力。
教育部應明確訂立中央補助稽查人力之標準與比例,除以園所數量作為考量標準外,更應考量各地方政府自行招人所面臨的困難度差異、區域內園所密度的不同、公私立園所數量上的差異等,以求補助的最高成效。
並且教育部於訂立標準後,即應嚴格遵照該標準執行,以避免出現上述令人有所困疑之情境,亦得避免區域差異與可能不公平之現象。
4. 審核地方稽查項目與稽查對象,訂立全國性稽查項目
目前台灣半數以上幼兒園為私立或準公立幼兒園,且私立幼兒園(含準公共)受裁罰件數占總數超過96%。
與此同時,台灣並無全國一致的稽查標準。監察院更於報告中指出,除了台南市與嘉義縣外,其餘縣市並未將「幼童有無遭受不當對待」納入檢查項目,令人惶恐不安。
對此,我們要求教育部必須要立即擬訂全國性的稽查標準,其中必須包括硬性要求的標準(如:幼童有無遭受不當對待等)。並且教育部也必須要嚴格監督地方政府的稽查對象,明確要求部分縣市提高私立、準公立幼兒園之稽查數量,避免部分縣市在人力已不足的情況下,仍行無效之稽查。
利益與影響
(一) 利益
提升幼兒園安全性:透過健全的稽查機制,可以有效預防幼兒園內發生虐待事件,確保幼童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增強家長信任:公開透明的稽查計畫和目標,讓家長能夠了解並追蹤幼兒園的安全狀況,增強對幼兒園的信任。
促進教育專業化:提高具教育專業背景的稽查人員數量,確保稽查過程的專業性和有效性,進一步提升幼兒園的教育品質。
公平分配資源:合理的補助條件和標準,確保各地方政府能夠公平獲得稽查資源,避免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
全國一致的稽查標準:訂立全國性的稽查標準,確保各地幼兒園的稽查項目一致,避免因地區差異導致的稽查漏洞。
(二) 影響
行政成本增加:補足稽查人力和提高稽查覆蓋率,可能會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和人力資源投入。
短期內的適應挑戰:地方政府和幼兒園可能需要時間適應新的稽查標準和要求,短期內可能會面臨一定的挑戰和壓力。
稽查人員的專業培訓需求:提高具教育專業背景的稽查人員數量,可能需要進行大量的專業培訓,增加培訓成本和時間。
監督和追蹤的壓力:公開透明的稽查計畫和目標,要求政府和教育部必須持續監督和追蹤稽查成效,增加監督和管理的壓力。
結論
我們強烈呼籲政府和教育部立即採取行動,重新審核並健全幼兒園的稽查制度,確保幼童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只有透過有效的預防和處置機制,才能真正杜絕幼兒園虐待事件的發生,讓家長能夠安心將孩子交給幼兒園,讓孩子們能夠在安全的環境中快樂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