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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需休息30分鐘需計算薪資

提議者 反對不公平

已附議1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6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4-11-23
檢核
2024-11-2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01-2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 提議勞基法修改

為:下班後,若要加班,需要先休息30分鐘並且一律計薪。

以免造成多數員工平白無故送給資方免費30分鐘工時。

 

利益與影響

勞基法修改成加班須先休息30分鐘才能加班,

結果變向造成資方可以免付前30分鐘薪資,

員工加班一定是希望快點把事情做完然後下班,

試問是誰會悠閒的休息30分鐘再繼續加班?

多數人一定是接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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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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