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iannrong Yeh
已附議5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46個附議
2014年對於結紮後的處理,也就是TNR,
農委會新聞稿中所用的TNR中的R指Release放養,
但動保法修法聯盟所強調的TNR是Return回置,也就是放回原地。
因為狗群具有領域性,放回原地才能穩定原有族群,
不會再讓新的狗再進入同一領域。
可是這幾年流浪狗傷害人的事件愈來愈多,依吳柏瑋先生整理的資訊:
2015年死了一個91歲阿公,被流浪狗咬死,去了一趟玉米田就再也沒有回家。
2018年死了一個小妹妹,被流浪狗追到嚇死,上學後就再也沒有回家。
2019年一位小妹妹被追車導致躺在病床上,昏迷指數3
而於2019年5月開始各媒體報導流浪狗群聚,造成人心惶惶。
請問公家機關補助流浪狗結紮的意義何在?
依據動保法修法聯盟說法,應該要有領域性,可是為何群聚?
依據農委會說法,放養後要有人負責,那為何這幾年人頻繁被流浪狗追咬?
由於目前農委會與動保法修法聯盟說法均無法保障人民安全,更無法保障犬隻安全。
也無法發揮結紮後的效益,這與全面推動結紮無關,
而是本來就該要有領域性而沒有領域性,本來就該驅除別的犬隻卻變成犬隻群聚。
因此要求農委會停止補助流浪狗結紮,錢丟下去還是這麼多犬隻群聚,
哪裡有變少?請將經費用於補助家戶貓狗結紮,
結紮要做登記,沒做登記要開罰,藉此控制貓狗數量。
尊重生命就該尊重我們每一個生命,而不是只尊重流浪動物,流浪動物無罪,而受傷的人們也是無辜,
如果TNR是解決辦法,那請動保法修法聯盟解釋如何讓流浪狗有領域性,
請農委會解決放養後出意外該找誰負責,我們要尊重生命與解決問題,而不是放任狗群聚傷害其他生命。
流浪動物沒有結紮會不會更糟糕?請問現在的情況有變好嗎?是否要從源頭開始管理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我是沒有組織沒有人氣的小市民,這個聯署應該是無法過關,但希望拋磚引玉,希望大家開始重視問題,
也希望動保人士回歸修法聯盟初衷,思考怎麼解決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