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艾倫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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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在2019年4月修正穿著需求,授權由單位主管彈性決定
但是每個人體質不同,對氣溫感受也不同,由單位主管決定並不能真正照顧到員警對冷熱感受的生理差異需求
像是春秋早晚溫差大,有時午間氣溫跟夏天差不多,員警穿著長袖在中午執勤,光是想像就覺得悶熱,更何況是正在執勤的員警
再加上如反光背心等裝備,對員警的生理狀況是會有影響的
又如清晨深夜,溫差影響讓人瑟瑟發抖,穿著短袖執勤的員警,該如何讓"穿暖一點"不再是口號?
有些人因體質關係對環境溫度較不適應,而員警需輪班,對身體的負荷間接會影響對冷熱的忍受力
長袖也好短袖也好,都是警察制服,民眾也能分辨是否為制服,並不會造成誤解
員警在治安維護上有著極為重要的地位,而個人體質及對氣溫冷熱的忍受力,絕對是自己最清楚
若由員警依自身需求調整穿著,對個人狀態的影響,相對於維安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