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Robert L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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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汽車停車格都以一格一車停放為大多數人所接受,收費也是一格開立一張收費單
但機車停車格卻不是如此,兩格擠三車在鬧區隨處可見,許多人便宜行事擅自搬移他人停妥之車輛造成糾紛也時有所聞
且一般機車停車格的劃設一格一車停放空間所剩無幾,兩格三車常造成他人車輛外觀的損傷
卻不見相關單位處理與宣導正確的停車秩序與觀念
造成民眾搬移他人停妥之車輛行為成為常態
相關單位也開立停車單,讓此行為似乎合情合理
應重新討論相關停車法規與配套措施
既然劃設一格一格的停車格就該讓它實現一車一格的停車目標
不然就塗銷劃設長條形的機車停車格
不該讓一格格的停車格卻沒有秩序的隨意停放
建議擅自移動他人車輛有罰則與未一格一車停放屬違停
1.建立良好公民觀念,從小地方開始
2.促進閒置空間活化,鬧區設立停車場政府給予獎助或減稅
3.產權複雜的閒置空間由政府協調活化用地
4.實名,明明畫設一格格的停車格卻不是一車一格
5.減少因停車而發生的糾紛
6.市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