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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醫師法相關議題

提議者 Tonny DL

已附議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2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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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5-17
檢核
2017-05-1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07-1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最近積極推行的植物醫師法,報導指出,由原本的『強制要求農藥行或農會必須聘請植物醫師,或者農民必須出示由植物醫師開立的診斷書才能購買農藥』,改成雙軌制的『農民也能直接於農藥行購買農藥,無須特別領有診斷書;農藥行、農會等特定機構也無強致配置植物醫師』,對於跨出的第一步並不滿意,還有改善空間,希望能多爭取植保相關科系更多工作機會。

希望改善的方式如下:

  1. 植物醫師法新增:非相關科系大學畢業者從事植物醫師,必須取得農藥管理人員證照,植物醫學系或植物保護相關科系畢業生,不列入此項規則。
  2. 植物醫師法列出農藥管理人員必須修得科目與相關規則。
  3. 非相關科系大學畢業者考取農藥管理人員相關證照者,必須在5年內(依照考取時間起算,已考取者依施行日起算)必須修得30學分包括植物醫師法陳列的幾項學分分數,學分數必須由中央主管機關認證,農業管理人員證照才算有效;時間內若無修得學分,隔年1/1日起無效;植物醫學系或植物保護相關科系學生或畢業生,不列入此項規則。

以上。

利益與影響

  1. 保障農民對農藥的使用性與安全性。
  2. 保障植物醫學系或植物保護相關科系學生或畢業生相關權益。
  3. 增加農藥販售業者推銷之公信度。
  4. 強化國人對農業藥劑使用之觀念。
  5. 改善國人對於農業藥劑使用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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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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