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oey
已附議2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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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歲是嬰幼兒身體生長重要階段
但現有的電影和電玩分級 會讓嬰幼兒的身體遭到傷害
因此這裡要求主管的文化部和工業局 自行修改電影分級條例 以及電玩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或透過立法院去修改相關法令
提高觀看電影和使用電玩的普遍級年齡至三歲
也就是 變成的新的五個分級年齡 依序是
3+ 6+ 12+ 15+ 18+
普 護 輔12 輔15 限
增加任何人都不得提供電影和電玩給未滿三歲者的規定
違反者 可針對提供者科以一定金額之罰鍰
情節嚴重者不排除以刑法論處
1.確保嬰幼兒在不受電影或電玩的環境文化下受傷害
2.社會更放心生育
3.家長也不用為了嬰兒要看什麼電影費盡心思
4.接軌國際的保育觀念
5.告訴社會的正確觀念 電影和電玩不適合提供給嬰幼兒
6.電玩廠商和片商不需要為了電影或電玩的分級而傷透腦筋
7.政府須加大對於嬰幼兒的保護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