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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 讓跳票不再出現

提議者 Brian

已附議3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2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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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1-04
檢核
2017-11-0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1-0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由於政壇長期亂象,政治人物競選的承諾政見與當選後所達成的相與違背,任何的跳票或是無法達成,皆無任何依據使政治人物對自己所承諾的政見對人民負責

因此,提議

1.任何參選公職當選者有義務為自己的政見負責。

2.任何參選公職當選者,未達成所有政見的1/2者,任期到後的四年內不得再次以參選人身分連選相同職位,不管任何縣市地域地方或中央。

3.任期到後未達成所有政見的1/2者,在四年內不得參選職權更高之公職,所謂更高之公職是相較於未達成所有政見1/2之公職。

( EX.立委任內未達成所有政見1/2者,不得參選市長之職和總統之職。)

4.不得接任擔任政務官4年。

5.總統為最高職權之公職,卸任後未達成所有政見的1/2之卸任總統者,依照其在職幾年及不得投入公職輔選及參選幾年

(EX.總統在職8年任內,卸任後未達成所有政見的1/2,不得投入公職輔選及參選8年。)

 

諸如此類的方式可以更細緻的研擬

 

利益與影響

藉由法律來約束信口開河的政治公眾人物,使口說無憑的承諾政見轉變成理應有義務負責的實際行動

不僅,檢驗政治人物的誠信和能力,也使人民更了解市政國事的運作,對於長期人民失信於政府有很大的作

用,也使社會該負責任的人負責,有能力之人能夠獲得真正的被重用

讓國家更高效率的進步。讓跳票不再成為可能。

4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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