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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強制電視媒體加入「地震速報」功能

提議者 imon S

已附議7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2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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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6-09-28
檢核
2016-10-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6-12-0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臺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震帶

發生大大小小地震是家常便飯的小事

目前日本的NHK、富士等各大電視台都配有強震速報的系統

一旦發生強震將會即時蓋臺並發出通知警示音

目前臺灣也有電視台已經引進此技術 但仍只有少數媒體加入此功能

也希望台灣能夠將此修法使臺灣的各電視台都有此功能

雖然能夠避難的時間有限 但至少有警示的功能

希望整府能夠重視防災方面的法令問題

利益與影響

雖然臺灣的國土面積不大

但以206南部發生地震為例 震央附近的縣市雖然沒有辦法有比較多的預警時間

但至少中北部低區就有10~20秒的時間能夠因應

權責機關

6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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