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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控管排氣管改裝*路邊稽查現場驗車現場開單*排氣檢驗加驗噪音*增加環保及警察替代役員額以落實稽查

提議者 簡矩達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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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4-01
自行撤案
2017-04-0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一.源頭控管汽機車排氣管改裝

路邊稽查事倍功半,每年新掛牌80萬輛機車只要1/10改裝就8萬輛了,路邊稽查抓得完嗎?全台灣機車行1萬多家,會比1367萬輛機車難查難控管嗎?

新車出廠時或進口時若通過噪音檢驗即於排氣管註記貼紙或烙印,且日後凡更換排氣管,均須至監理單位或環保單位重新驗車才可上路,市面上販售原廠或副廠排氣管一律須經過噪音認證(競技用可免認證但不可上路).安排店家稽查,若販售未經認證排氣管即開單罰緩,累犯者加重罰緩甚至撤銷營業登記.

根據交通部2016/8/11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針對'機車改裝合法化'議題之回應https://goo.gl/ECzGcw'三、另有關車輛排氣管商品源頭管理課題,行政院前於102年已請環保署研議相關源頭管理機制,該署刻持續辦理中。'自102年迄今少說也有3年,請問環保署要研議到什麼時候?要等全民花大錢自力救濟裝氣密窗來隔絕噪音車嗎?一個屁孩改噪音管只要3000元,一個家庭加裝氣密窗少說要30000元!很多家庭被噪音車影響而改裝氣密窗,無謂的社會外部成本可以申請國賠嗎?還是要向監察院陳情環保署失職?

二.路邊稽查現場驗車現場開單,避免噪音車心存僥倖,反正驗車時換回原廠排氣管即可.改為現場驗車現場開單才能增加嚇阻力.

三.排氣檢驗加驗噪音,驗不過即由代檢單位上傳,改正後須至監理單位或環保單位複驗,於期限內未複驗除未驗車罰緩外另加罰噪音車罰緩.

四.路邊稽查和店家稽查需要大量人力,可增加環保及警察替代役員額支應,這種替代役比鍋貼替代役有意義多了.

五.鼓勵各學校、公家機關、大型企業於發放單位停車證時,可申請環保稽查大隊至單位驗車,噪音不過者不發給停車證,尤其是學校可列入重點項目,因改裝噪音車輛多為年輕人騎乘!甚至可考慮以環保/敦親睦鄰等補助金優惠吸引這些單位配合。南台科技大學自去年開始有改裝機車排氣管的學生一律不能申請停車證,也不能進入校園,可供參考。

六.建議於各學校門口及周邊於日間部下課及夜間部上課時段,住宅區周邊於夜間、凌晨時段實施路邊稽查效果較佳.

利益與影響

針對日益嚴重噪音車問題,環保署現行措施包括

一.2017年開始與部分縣市合作試辦路邊稽查防止被檢舉車輛改回原改裝排氣管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14/1055977

-->缺點:

1.環保局及警察局人力不足,根據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資料:為取締改裝車輛噪音,105年環保署路邊稽查共稽查744場次,受稽查車輛達2萬6,936輛次。噪音檢測共4,274輛次,其中檢測不合格告發共2,718輛次,此一路邊稽查效率若與105年機車新增掛牌85萬輛,105年底全國機車登記數1367萬輛相比,明顯不足.

https://noisecar.epa.gov.tw/public/New_317.asp

2.貼紙僅貼排氣管尾段,未針對排氣管前段,中段,無法充分遏止有心改裝排氣管增加音量者(尾段貼了貼紙一樣可以針對前段中段動手腳).

二.設置噪音照相篩選,預計全台會在後年起兩年內先針對重點「飆車」路段,設置可以同步車輛即時車速及噪音分貝值檢測,被拍到噪音較大者,由環保局通知到檢

-->缺點:曠日廢時,機器設備購置維護所費不貲,且不可能所有路段都裝.

 

此建議事項之預期效益

一.以源頭控管取代路邊稽查,事半功倍.

二.建立騎巧不騎吵的改裝車文化,改裝車得以不被噪音標籤汙名化.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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