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hia-Yueh Mao
已附議20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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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灣有幾十萬老人及身障者居住在沒有電梯的老舊公寓, 政府提出的長照2.0說是讓老人可以去日照中心, 去共餐等等, 他們連下樓都有困難如何去這些地方?
政府有說要補助裝設電梯, 電梯動輒幾百萬, 對居住在公寓 1,2樓的人根本沒有用處, 他們也不會願意分擔費用. 這些老人有錢有能力的早就搬離老舊公寓去住有電梯的. 有誰關心這些弱勢老人或行動不便又不能爬樓梯的人?
目前有輔具中心可租借爬梯機, 但操作不便, 有些是老人照顧老人的家庭, 或是女性照顧身障者的家庭, 他們不會也無力操作這些機器, 坐在上面也不是很安全平穩.
我建議這些身障或老人住在老舊公寓的可以向里長或長照中心提出申請, 請政府補助或找合作廠商裝置爬梯升降椅, 讓他們有行的自由與權利.
讓身障者及老人家有機會走出家裡, 去外面活動, 增進身心健康, 減低醫療成本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