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MR.C
已附議12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71個附議
基於憲法給人民相對自由,但自由是不侵犯他人為原則
雖有多人不抽菸,但政府不該大規模禁止吸菸人權力及增加菸捐,這樣用課稅及法規禁止人民吸菸的權力有侵犯他人自由之嫌
雖有強制規範,但執法仍困難,只會讓禁菸區外的地區依舊煙味四溢,菸蒂滿滿
建議政府有折衷方式,學習日本於公共場所如博物館、車站及市區主要道路上等有禁菸地區內,廣設相對隱私的專屬吸菸區,並取消私人經營的公共場合需近菸規定,改由店家自行決定
廣設的吸菸區內需強制安裝有過濾空氣排煙管及專屬垃圾桶,公共場所須張貼告知本店可抽菸,強制取締於禁菸區吸菸者,並回復今年上漲的菸捐金額,還給吸菸的人空間及自由
1.減少吸菸人口的經濟支出,減少金額可改用於其他相對支出上
2.減少走私菸品流入
3.歸還人民應有權益,不該強制增稅及罰款
4.減少吸菸者與非吸菸者的衝突,並可使用該空間有效推廣戒菸
5.並減少些許店鋪如海產店、小吃攤等店面禁菸後經營上困難